職位要求
一、主要職責**
1. **安全制度落實**
- 制定、修訂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,確保符合國家法規(如《安全生產法》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等)。
- 監督各部門執行安全規章制度,糾正違規行為。
2. **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**
- 定期開展危險源辨識(如化學品泄漏、火災爆炸等)、風險評估(如HAZOP分析)和隱患排查,提出整改措施。
- 檢查設備設施(如反應釜、管道、儲罐)的安全狀態,確保防爆、防泄漏裝置有效。
3. **安全培訓與演練**
- 組織員工安全培訓(如新員工三級教育、特種作業人員培訓)、應急演練(如消防、泄漏處置演練)。
- 普及化學品MSDS(安全技術說明書)、個人防護用品(PPE)使用等知識。
4. **應急管理**
- 參與應急預案編制,組織事故救援,配合政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。
- 確保應急物資(如滅火器、防毒面具)配備齊全。
5. **環保與職業健康**
- 監控廢氣、廢水處理,防止環境污染。
- 檢測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(如粉塵、有毒氣體),落實防護措施。
職位要求:
1.高中及以上學歷
2.化工類相關專企業工作經驗
3.年齡在25歲到40歲之間。
4.注冊安全工程師